首页 > 热点

代办银行卡获利百元被判刑 [社会]

作者:米米 来源:Anyelse 2017-02-04 10:37:23

爱瞎玩网综合;代办银行卡被判刑代办银行卡获利百元被判刑!近日,市三中院审结了一起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银行信用卡的案件。4名被告人假冒他人身份、虚构代理关系,向多家银行申请开立了100余张银行卡。因构成妨害...

爱瞎玩网综合;代办银行卡被判刑代办银行卡获利百元被判刑!近日,市三中院审结了一起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银行信用卡的案件。4名被告人假冒他人身份、虚构代理关系,向多家银行申请开立了100余张银行卡。因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4人分别被法院判处1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发持他人证件办卡露馅

去年3月的一天,邮政储蓄银行某支行的工作人员小李接待了一位姚姓客户,姚某声称自己的朋友崔某有事,让他代办一张银行卡,并按照银行要求提供了自己和崔某的身份证原件。在客户身份核验的过程中,小李发现崔某曾在该行办理过银行卡,遂按崔某之前留在银行的联系电话向崔某核实情况。谁知崔某表示并没委托别人办理银行卡,也不认识姚某,但其身份证曾经丢失过。小李稳住姚某后报警,警方到达后控制住姚某,并通过姚某顺藤摸瓜,发现了一个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获利的犯罪团伙。

判决团伙成员最高判7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袁某、郭某、姚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银行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其中李某、袁某、郭某骗领信用卡数量巨大,故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罚金10万元;判处袁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8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8万元;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2万元。但4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市三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裁定维持原判。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