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一审被判14年
记者从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2月21日,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370万元给被害单位重庆雷士照明...
记者从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2月21日,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370万元给被害单位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同案第二被告、该公司原董事长助理陈严以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长达105页。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8月期间,吴长江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位于3家银行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安排陈严携带公司公章到3家银行办理手续;同时,吴长江通过4家公司为贷款主体,利用这笔保证金作为担保,向银行共申请流动资金借款9亿多元。雷士照明为此先后出质保证金总额9.2亿元。后由于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致使雷士照明(中国) 损失5.5亿元。
法院查明的关键事实有:将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是吴长江的个人决定,没有经过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授权以及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4家贷款公司为其本人实际控制;贷款发放后,均由吴长江个人支配使用。
吴长江犯职务侵占罪则是因2014年初,吴长江将一笔处理雷士照明重庆公司的370万元废料款不转入公司财务部门入账,供其本人使用,并将变卖废料的原始财务凭证销毁。破案后,370万元未能追回。
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案庭审现场。 严初 图9月1日上午,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陈严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截止发稿,案件仍在审理当中,预计庭审需要 ...
原标题:雷士照明前董事长吴长江庭审不认罪吴长江对于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表示不认罪本报讯(记者刘慎良)9月1日,雷士照明前总裁、创始人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其助理陈严涉嫌挪用资金罪一案,在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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