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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妻不照顾诉离 法院不准:你先外遇 社会与法

作者:梁子 来源:雅墨 2016-11-07 07:31:24

分居20年的邱姓男子指控妻子不照顾,向法院诉请离婚;邱妻称是丈夫外遇不回家,她一直期盼丈夫浪子回头。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两人婚姻出问题的主因邱的外遇,不得对责任较轻的妻子诉请离婚,驳回邱的离婚请求。邱指控...

分居20年的邱姓男子指控妻子不照顾,向法院诉请离婚;邱妻称是丈夫外遇不回家,她一直期盼丈夫浪子回头。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两人婚姻出问题的主因邱的外遇,不得对责任较轻的妻子诉请离婚,驳回邱的离婚请求。

邱指控,他和妻子婚后理念不同、沟通不良,他后来离家,直到从公家单位退休才回家;期间他罹病,妻子从不照顾他。双方分居近20年,几乎没有互动,丧失互信互爱互谅的基础,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邱妻主张,丈夫外遇,早出晚归,退休后还搬去跟外遇对象同居;她一直相夫教子、从未懈怠,现在仍希望丈夫浪子回头,她愿意照顾丈夫。丈夫过年过节都会回家相聚,没有无法维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法院传唤女儿出庭作证,女儿证称,曾看到爸爸的车子从汽车旅馆开出、旁边坐一名女子,爸爸看到她们就加速开走,事后虽然回家,但经常是三更半夜。

法院认为,双方虽然在婚姻价值观有差异,但仍有夫妻感情基础,不能因为一方不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就认定双方婚姻不能存续。

此外,双方婚姻问题的主因是邱和外遇对象同居多年,婚姻淡薄后,邱片面决定不维持婚姻,应负最大的责任,不应对责任较轻的妻子诉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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