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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高新公安严格民爆物品管理保障群众安全 [有意思]

作者:伊文 来源:好玩网 2016-08-15 09:40:03

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民爆物品管理。今年以来,集中整治检查民爆炸物品单位50余家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

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民爆物品管理。今年以来,集中整治检查民爆炸物品单位50余家次,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最大限度了消除治安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新分局辖区共有危爆物品使用单位3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3家,危爆物品、烟花爆竹存放仓库2家,零售烟花爆竹商店30余家。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加强对辖区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和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对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有效防止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现象的发生。

突击检查民爆物品成为常态。民警经常采用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仓库摄像探头是否使用,仓库出入库、值班登记是否到位、门窗防盗设施是否齐全等问题。在对民爆使用单位进行的安全大检查中,民警发现少数超市存在鞭炮储放不规范、证件不齐全等问题,当即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加强民爆物品存储库检查。督促涉爆单位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检查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台帐,确保民爆物品储存保管、领用发放、清退入库等制度落实到位。对涉爆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犬防进行检查,指出相关单位视频监控摄像头存在盲区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与涉爆单位签订民爆物品安全责任状,要求每名涉爆从业人员包括曾经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及人员逐一签订责任保证书,保证不非法持有、私藏民用爆炸物品。

加大专项整治频率。今年以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大检查9次,检查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使用单位、烟花爆竹仓库、存放、零售烟花爆竹的商店50余家次,对重点单位反复检查、督促,一经发现隐患立即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2份,明确其职责、要求,并指导和督导抓好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为居民营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今年分局开展辑枪治爆专项行动、民爆大清查行动以来,向辖区村民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排查各类场所、村居40多个,全力挤压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办理涉枪涉爆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3人。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奠定了基础。(邬国全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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