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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变* 行窃仍拿老婆当借口

作者:乐乐 来源:雅墨 2016-08-03 07:31:17

田姓男子变*为女人后,在大卖场狂偷硬盘、文具等商品被捕,自称患有偷窃癖,医生建议采“嫌恶治疗法”才行窃,并称“希望少跟太太拿钱”。士林地院函询医院,医生函覆从未作此建议,依窃盗罪判她六月徒刑,得易科罚...

田姓男子变*为女人后,在大卖场狂偷硬盘、文具等商品被捕,自称患有偷窃癖,医生建议采“嫌恶治疗法”才行窃,并称“希望少跟太太拿钱”。士林地院函询医院,医生函覆从未作此建议,依窃盗罪判她六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已婚的五十三岁田姓变*人曾是摄影师,2013年时结识纪姓小模,邀对方到香港外拍,游港期间追求纪女。纪女事后疏远,田却寄信到她嘉义老家要求归还名表与项链,否则将把她的一千五百张*照公布在成人网站。纪女父母发现,紧张地问女儿“你在台北是拍什么的?”田后来被依恐吓罪处拘役五十日。

恐吓案审理期间,田变*又改名,还特地取了跟偶像团体成员相同的名字;田变*后身材壮硕,声音沙哑,只是“头发变俏丽”,身份证上*别由男变女,但仍配偶栏仍有妻子;为偷窃案辩解时还说“偷来的东西拿去卖,希望少跟太太拿钱”。

去年九月,田到大卖场窃取硬盘、男用牛仔裤等物品,卖场人员发现后报警。田自称有偷窃强迫症,主治医生建议她采取“嫌恶疗法”,忍不住偷东西时,将商品暂时拿在手上或放在购物篮里,但告诉自己“这些是坏的”,不能带回家、要留在卖场。

士院函询医院,医生表示田曾因情绪、身体不舒服而就医,但未认定她有偷窃癖,且不可能建议以嫌恶治疗法治疗恶癖。医生指出,“嫌恶治疗法”都是用在小朋友或成人的轻微问题上;偷窃癖患者,应在出现偷窃念头且要下手时,马上给自己一个惩罚的行为,但“实务上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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