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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26日前申请 [有意思]

作者:花火 来源:好玩网 2016-06-23 11:29:12

厦门网讯据海峡导报报道(驻福州记者林芹)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就做好今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发出通知。已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

厦门网讯据海峡导报报道(驻福州记者林芹)昨日,省教育考试院就做好今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发出通知。

已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符合条件的中职生须填写《2016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于6月24日前报送至原就读的学校。有关学校汇总初审后,于6月26日前上报。

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

具有高职(专科)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参加免试录取,无需参加专科技能测试;若放弃免试资格参加专科常规批次或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必须参加专科技能测试。

符合条件的中职生若未按时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视其自行放弃资格。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招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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