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诈领6千万 会计襄理判刑

作者:梁子 来源:雅墨 2016-04-02 14:00:45

在北巿建设公司工作6年的黄姓会计襄理被控以取款凭条及变造支票诈领公司近新台币6000万元,另变造诊断、离职证明及学历。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判他5年及3年徒刑,并限制出境。判决指出,黄姓被告在商职毕业后,赴会计师事...

在北巿建设公司工作6年的黄姓会计襄理被控以取款凭条及变造支票诈领公司近新台币6000万元,另变造诊断、离职证明及学历。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判他5年及3年徒刑,并限制出境。

判决指出,黄姓被告在商职毕业后,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5年,再到台北一家建设公司担任会计并工作6年,去年8月升职为财会部襄理,但公司负责人发现有一笔新台币20万元应付给厂商,钱却早就被提领,展开查帐;黄姓被告后来主动赴警局自首诈领公司资金。

判决指出,黄姓被告在建设公司任职期间,从民国98年7月起至102年5月间,以取款凭条诈领公司资金逾2348万元,从99年10月起至102年7月间,以变造支票诈得逾3594万元;他为掩人耳目,填制不实会计凭证传票逾200纸。

判决指出,他在100年间因肥胖症到医院进行腹腔镜胃缩小手术(减重手术),却谎称罹患“胃腺肿瘤”需进行手术,伪造医院诊断证明而留职停薪1个月;另外,他涉伪造两所大学学历以及伪造之前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表现良好的离职证明。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他伪造或变造数种私文书或资格证件,却不思以正当途径获取财物,长期诈领高额款项,赔偿部分款项给公司,尚有逾3700万元未交代流向,也未返还公司,依伪造有价证券等罪,判他5年徒刑及3年徒刑并限制出境。全案可上诉。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