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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杀珍贵野生动物受处罚

作者:刘彪 李雁洲 来源:云南法院网 2016-03-28 09:59:57

近日,楚雄州南华县法院审结了一件在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华境内叫大中山)非法捕杀珍贵野生动物的案件,三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015年10月14日,李某等三被告人共同携带竹竿及电筒到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近日,楚雄州南华县法院审结了一件在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华境内叫大中山)非法捕杀珍贵野生动物的案件,三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2015年10月14日,李某等三被告人共同携带竹竿及电筒到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非法捕杀野生鸟类10只,其中厚嘴绿鸠2只、灰头鹦鹉1只,后被民警查获。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捕杀的厚嘴绿鸠2只,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灰头鹦鹉1只,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

南华县境内的哀牢山风景秀丽,自然气候独特,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过多年的管护,自然保护区内生长繁衍着许多珍贵的野生动物,该保护区不但是野生动物的乐园,还是重要的候鸟迁徙通道,每年的白露节前后,成千上万的候鸟迁徙经过这里,成为大自然的一道奇观,但有部分不法人员因利欲熏心,法律意识淡薄,利用鸟类迁徙规律非法捕猎,从中牟利。使得大中山 “千年鸟道雄关”成为众多候鸟迁徙途中面临的“险境”,使一定数量的野生鸟类葬身于此。为了斩断非法猎捕者的黑手,使鸟道雄关成为候鸟迁徙的平安“驿站”,保护区的工作人员及公安民警长期坚守在保护区内,特别是在候鸟迁徙的季节都要到保护区附近的村庄进行保护野生候鸟的宣传教育,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有部分村民以身试法,非法猎捕迁徙的候鸟。为了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保护野生动物的生息繁衍,南华县法院依法对非法捕杀珍贵野生动物的三被告人进行了判处,彰显了人民法院建设和保护生态文明的决心。

(作者单位:云南省南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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