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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借名登记” 向儿讨回房 败诉

作者:莹莹 来源:yam 2016-02-22 07:35:20

庄姓女子赠与儿子房产后,提告称房子是借名登记,要求归还;儿子证称母亲早年不照顾他,先前以人生不想留下遗憾,才用赠送房产方式请求原谅,非借名登记。法院审理后,认定房产是赠与,判决庄妇败诉。庄妇2010年12月...

庄姓女子赠与儿子房产后,提告称房子是借名登记,要求归还;儿子证称母亲早年不照顾他,先前以人生不想留下遗憾,才用赠送房产方式请求原谅,非借名登记。法院审理后,认定房产是赠与,判决庄妇败诉。

庄妇2010年12月与蔡姓朋友共同出资自备款700万,购买中和区总价2800万的大楼房产,登记在黄姓儿子名下,黄男用名下原有房产办理贷款拨款给建商,尚余百万。

去年9月,庄妇向新北地院提起涂销所有权移转登记诉讼,主张当初她是名下已有房子,考量房屋首购族可办理自用住宅节税,才找儿子协助借名登记。

庄妇表示,该房头期款、管理费、水电费及贷款都是她缴纳,儿子分文未出;加上长子、长女她都没有赠与房产,怎么会赠与给三子?儿子之前也配合办理设定900万抵押权登记在蔡姓朋友名下,均可证实房子是她的。

黄男证称,母亲早年对他疏于照顾,当初自行表明心中有愧,又年事已高不想留遗憾,恳求原谅,以赠与房产当补偿,他同意接受,没想到母亲见到房价一路上涨,竟否认赠与。

黄男表示,房屋相关文件、税款、费用等其实是他处理,他也早在2008年购屋。

法院认定黄男所说确实,且黄男用原本房产贷款到的百万余款,存在银行缴纳房贷、水电费,并不是分文未出,驳回庄妇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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