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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超贷案更一审 陈胜宏遭判2年8月

作者:秩名 来源:yam 2016-01-28 13:05:38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薛凌夫婿陈胜宏被控阳信银行超贷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以背信未遂罪判陈胜宏2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诉。薛凌部分,一、二审都无罪而确定。更一审判其他被告薛宗贤3年6月,并科罚金新台币400万...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薛凌夫婿陈胜宏被控阳信银行超贷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以背信未遂罪判陈胜宏2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薛凌部分,一、二审都无罪而确定。更一审判其他被告薛宗贤3年6月,并科罚金新台币400万元,陈益源、何明龙都判2年,并科罚金200万元。

判决指出,薛凌胞弟薛宗贤民国91年、92年间从阳信银分行襄理何明龙、经理陈益源处得知中华日报大楼公开标售消息,受陈益源与何明龙邀请出资。

陈益源、何明龙与薛宗贤被控伪造高于实际成交价格的房地买卖契约书后,利用他人名义向阳信银行申请巨额贷款,申贷案经陈益源、何明龙同意放行、陈胜宏于常务董事会同意后,阳信银行核拨4亿多元。

法院一审判薛凌、陈胜宏无罪;另以违反银行法判处薛宗贤8年6月、并科罚金800万元,陈益源6年6月徒刑、并科罚金700万元;何明龙被判刑8年10月,并科罚金900万元。

二审101年宣判,认为陈胜宏知悉案情,与陈益源、何明龙、薛宗贤有犯意联络,改判3年2月徒刑,并科罚金350万元;陈益源、何明龙、薛宗贤各4年徒刑,陈益源、何明龙并科罚金400万元,薛宗贤并科罚金500万元 。

全案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一审宣判,合议庭指出,陈胜宏为阳信当时负责人,违背办理贷款业务,严重破坏金融交易秩序,薛宗贤为图脱罪,与何明龙勾串,后来坦承部分案情;本案适用刑事妥速审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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