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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天捕鸟51万只 非法获利100多万!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3-31 11:17:09

一团伙在40天内捕杀鸟类达到了51万只,从中获利了100多万元!非法捕杀鸟类要负什么责任?这些鸟现在还好么?他们将被怎么处罚?3月30日,中国森林公安在官方微信公号通报了一起发生于湖南岳阳临...

  法律法规网综合消息 一团伙在40天内捕杀鸟类达到了51万只,从中获利了100多万元!非法捕杀鸟类要负什么责任?这些鸟现在还好么?他们将被怎么处罚?

3月30日,中国森林公安在官方微信公号通报了一起发生于湖南岳阳临湘市的盗猎团伙非法捕售野鸟案。40天来,该团伙每天组织多名猎捕人员,用鸟网共捕捉51万余只野生鸟类,并低价收购野生鸟,打包后高价出售至外地,非法牟利100多万元。目前,已有34名涉案嫌疑人归案,警方还将加大力度追捕在逃嫌疑人。

去年10月30日,湖南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举报,坦渡镇坦渡村近来有人大量收购野生鸟类。警方于当晚迅速组织民警与林业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当场抓获正在处理待售鸟类的犯罪嫌疑人4名,另外多名犯罪嫌疑人趁乱逃跑。

在抓捕现场,一大片僻静隐蔽的空地上散布着38个喂养鸟类的大棚,走进棚内,黑压压的一片全是关在笼子里的野生鸟类活体,地上还有大量小型鸟类死体。

次日,湖南省林业厅、岳阳市林业局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赶到现场开展技术鉴定。经鉴定,现场查获的野生鸟类包括画眉、三道眉草鹀、小鹀、灰头鹀及强脚树莺等国家保护鸟类近5万只。工作人员当场打开笼子,将活体鸟类放飞,将死鸟进行焚烧处理。

经查,从去年9月21日开始,雷某文等7人共同出资6万多元,从事非法猎捕、收购野生鸟类并养肥后出售营利的犯罪活动。40天来,犯罪嫌疑人雷某文等人每天组织多名猎捕人员,用鸟网共捕捉51万余只野生鸟类,并低价收购野生鸟,打包后高价出售至外地,非法牟利100多万元。

据临湘市森林公安局刑侦队队长方琪介绍,这些不法人员将非法捕捉、收购来的野生鸟类,在棚中通过高蛋白、抗生素等食品催肥后,采取在棚中热死、袋中闷死等方法处理后,再打包加冰,通过长途客车发往广东等地进行销售。

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基本锁定嫌疑人犯罪事实,掌控了多名嫌疑人线索,并迅速展开追捕行动。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法制办主任鲁明说,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猎捕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鸟类20只以上,或者收购50只以上,均构成犯罪。该案发生后,他们奔赴湖北、河南、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历时4个月,调查取证、抓捕各类嫌疑人30多名。

目前,该案已向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26人。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中。临湘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李春雨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对批捕在逃的、上网在逃的各类嫌疑人员进行追捕工作。同时奉劝那些负案在逃的涉案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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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警方昨通报查处一起非法狩猎案,现场抓获作案人员2名,查扣野生鸟类4只及若干诱捕工具。

3月12日12时许,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马涧中队交警在S314省道开展日常交通检查时,发现一辆轿车异常,遂喊话要其停车。“当时,我们怀疑驾驶员酒后驾车,后来发现该车驾驶员周某并未饮酒,但在车辆后备箱发现非法捕鸟工具。

后经马涧派出所民警清点,车上有诱捕鸟类发声器1台、捕鸟工具16副,灰胸竹鸡4只。灰胸竹鸡属于国家陆生野生保护动物。办案民警已将它们野外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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