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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调解 桂花树引发的纠纷终平息

作者:陈兆敏、李霞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6-11-30 14:00:00

十二年前,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小岩村新华组的村民窦甲从中兴组窦乙处购买了两间房屋,随带柴山田土。五年后,两人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约定这片地的所有权仍属中兴组,使用权属窦甲。2015年,中兴组社员们提出,“窦乙...

十二年前,重庆市武隆区土地乡小岩村新华组的村民窦甲从中兴组窦乙处购买了两间房屋,随带柴山田土。五年后,两人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约定这片地的所有权仍属中兴组,使用权属窦甲。

2015年,中兴组社员们提出,“窦乙一家已经不住在我们村,窦甲也没有好好经营管理这些田土。”中兴组召开了两次社员大会后,决定收回窦乙的土地,并由全体社员一起耕作种植了1149棵桂花树,待有了经济效益统一分配。栽种桂花树当天,因窦甲和妻子极力阻拦,双方发生激烈冲突。

阻拦未果,看着地里的桂花树,窦甲一怒之下起诉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小岩村中兴组在判决生效起三十日内移除其栽种在窦甲土地上的桂花树。期限已过,而中兴组社员拒不移除,窦甲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考虑到,这片桂花树是中兴组全体社员集体栽种,如果严格按照判决强制移除,可能会引发群体矛盾。法官主动上门调解,在深入了解了历史渊源和双方意愿后,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罗法官说,“窦甲,这件事既要讲法也要讲情,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要搞好邻里关系。你看,不移除这些桂花树,你就当以田土出资,等有了经济收益,你们按比例分成,怎么样?”听了罗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和建议,窦甲和社员们都点头同意了。

不料,还不到两个小时,窦甲就反悔了,坚决要求被执行人中兴组移出这些桂花树。之后,执行局局长、副局长、承办法官多次进行调解,窦甲始终不肯退让,并多次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移除所有桂花树。

法官们神情严肃地商量着窦甲的案子, “虽然我们拟定了强制执行的预案,也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是强制执行是下下策,一定要慎重,我们要继续想办法,寻求突破口,做好窦甲和中兴组社员的调解工作。”执行局林兴文局长反复强调。

春节前夕,法官们又来到了土地乡政府,希望能够联动执行,共同妥善化解这起纠纷。经过与当地政府领导和村干部协商,大家一致认为,继续做窦甲的思想工作,不到万不得已,不轻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这天,法官们与乡、村干部齐聚窦甲家中,纷纷劝说,“窦甲,六块地加起来不过3亩多,一旦强制移除桂花树,你就会和中兴组的社员结下梁子”,“你本身在这里和社员们关系处的就不好,再因为此事,以后可能会闹得更僵”……法官语重心长说道,“前不久你还打法院电话求助,说社员们扬言要烧你的房子。如果我们强制执行了,你想想可能出现的后果”。大家与法官一起晓以利害,窦甲陷入了沉思。

经过几个小时的释法析理,窦甲终于松口了,“我想清楚了,我不要求强制移除这些桂花树了,这也是全体社员的劳动成果,我同意调解。”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最终调解协议,同意窦甲出资2300元将树苗全部买下。桂花树留住了,这场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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