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

不懈找老赖 司法救助金追回

作者:邓金凤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1:00:00

近日,江北法院成功执结首例追回司法救助金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陈某某与曹某某系亲戚关系。2012年1月,陈某某与曹某某到江北区一停车场整理货物,陈某某不慎摔伤。2012年4月,经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

近日,江北法院成功执结首例追回司法救助金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陈某某与曹某某系亲戚关系。2012年1月,陈某某与曹某某到江北区一停车场整理货物,陈某某不慎摔伤。2012年4月,经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鉴定,陈某某为腰部活动障碍目前等级属八级,骨盆畸形愈合伤残等级属十级伤残。

随后,陈某某向该院提起诉讼。2013年6月,该院判决曹某某支付陈某某等各项损失共计136378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某向该院申请执行。

执行程序启动后,经执行法官查询,被执行人曹某某仅有一挂靠在重庆某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肇事货车,并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及时查封上述肇事货车,但被执行人曹某某将该车隐匿。2015年2月,陈某某反映曹某某已回到四川邻水老家,要求法官前往执行。执行法官在春节前夕前往邻水寻找曹某某行踪,但曹某某故意失联。经法官查询,曹某某及其配偶在当地无银行存款和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2015年,失去劳动能力的陈某某向该院提交司法救助申请书。经该院审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某某救助5万元。

同时,该院坚持寻找曹某某下落及财产线索。2016年4月,执行法官在江北区某物流中心停车场找到肇事车辆(车牌已卸)及曹某某新买货车,并就地及时查封。曹某某及其配偶主动到法院要求解封。执行法官对其释明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履行判决义务,并偿还司法救助金。曹某某主动与陈某某协商履行了判决义务,并偿还司法救助金5万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是给予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后,该院成功追回司法救助金的首例案件,既保障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司法权威。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