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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烧毁住宅 赔偿协议算不算数

作者:胡人丹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0:00:00

人民协议口头协议到底算不算数?近日,渝北法院民一庭在王家街道巡回开庭审理了两起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旁听群众起初都很困惑。2016年2月,被告经营的门面发生了火灾,火灾烧毁了门面及位于门面上方的原告住宅。事...

人民协议口头协议到底算不算数?近日,渝北法院民一庭在王家街道巡回开庭审理了两起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旁听群众起初都很困惑。

2016年2月,被告经营的门面发生了火灾,火灾烧毁了门面及位于门面上方的原告住宅。事故发生后,经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员调解,原被告之间达成协议,由被告于2016年7月11日前赔偿原告因此次火灾造成的损失,如不兑现,被告应赔偿原告相关滞纳金。被告认为,街道主持的调解只是为了平复大家的情绪,协议并非是赔付的法定依据,拒绝按照协议履行相关赔偿。原告坚持被告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双方争执不下。

审理此案的张行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仔细审查双方协议及事故经过,根据双方证据,认为,火灾的发生系被告未经到对房屋管理义务造成门面内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可燃物导致,并致使原告房屋受损,被告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之间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按约履行。

“要注意安全”、“要讲诚信”……庭后,旁听群众纷纷议论,在他们看来,老旧小区存在火灾隐患的可能*大,此次案件也给他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更多的旁听群众表示,诚信是立人之本,不轻易许诺,诺必果。协议是意思自治,不违背强制*规定的前提下,还有法律效力,不能轻易违背。

住宅、家庭财产与百姓生命、财产息相关。到百姓身边,近距离以案说法,实实在在培养社区群众的法治思维,教育大众尊重生命财产安全、尊重意思自治,就是渝北法院法官到社区开庭的目标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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