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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记下微信支付密码 男子盗走工友存款获刑

作者:冯泠森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0:00:00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男子陈某通过窥视的方式获得工友银行卡号和微信支付密码等信息,盗窃该工友银行卡内存款5500元。陈某在作案时虽然在手机微信中删除了相关记录,妄图掩盖自己的罪行,但依然因犯盗...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男子陈某通过窥视的方式获得工友银行卡号和微信支付密码等信息,盗窃该工友银行卡内存款5500元。陈某在作案时虽然在手机微信中删除了相关记录,妄图掩盖自己的罪行,但依然因犯盗窃罪被綦江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一千元。

今年6月的一天,被告人陈某见其工友王某正在手机微信上绑定银行账户,见此情形陈某便暗暗记下王某的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信息,随后利用这些信息将王某的银行账户绑定在自己的另一微信账户上。几天后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陈某偷拿王某手机登陆自己绑定有王某银行账户的微信,用发红包的方式分10次转走王某银行账户内存款2000元,并将相关记录删除。此后陈某又在6月下旬和7月上旬用自己的手机登陆微信账户,通过向自己的微信零钱充值的方式共计盗走王某银行账户内存款3500元。王某发现银行账户内存款数额不对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陈某,并于7月11日在一工地内将陈某抓获。到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妻子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谅解。

綦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窃取他人银行账户、支付密码等信息的方式盗窃他人存款55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陈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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