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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借钱不成持刀抢劫获刑

作者:谢春花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0:00:00

因第一次毒瘾发作借钱遭拒,第二次便手持菜刀去“要钱”,第二次轻松得手,于是有了第三次。近日,梁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瘾君子”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人民币,剥夺政治权利二年。2016年1月26日9时许...

因第一次毒瘾发作借钱遭拒,第二次便手持菜刀去“要钱”,第二次轻松得手,于是有了第三次。近日,梁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瘾君子”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人民币,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16年1月26日9时许,王某因毒瘾发作,便向同村村民陈某借钱购买毒品,陈某知道王某是个“瘾君子”,借出了钱不但收不回来,还会被王某的家人埋怨,便没有借。后,陈某又向王某的父亲说了此事,其父亲骂了王某,王某便怀恨在心。同年3月2日7时许,王某悄悄来到陈某的厨房,从厨房拿了把菜刀,威胁陈某,抢得陈某现金160元人民币后逃离现场。第二天,王某再次来到陈某家中,强行推开陈某家门,对陈进行语言威胁,要求陈交出40元现金,否则,将陈某家的摩托车骑走,陈见状从家中跑出报警,王某才未得逞。

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语言威胁的手段,入户抢劫他人现金,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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