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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法第七次大修 热点

作者:米阳 来源:金投网 2018-06-20 09:49:22

个人税法第七次大修,昨天,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此次“修正”不仅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也是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

个人税法第七次大修,昨天,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此次“修正”不仅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也是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并且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这无疑是通过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那么,这些新变化到底将给我们纳税人带来哪些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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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月薪1万元,个税改革之后每月多收入150元

此次修正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迎来了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事实上,目前个税的问题不是一般纳税人纳税多少的问题,而是税制结构存在一些问题。”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教授刘玉龙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有些企业家拿1元年薪来避税,并把个人开销算在了企业的费用中,这显然有违公平。”

对于拿着百万元年薪的企业家们,如果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税率来缴,45%的税几乎是将其收入“拦腰减半”,但放到股息红利、财产转让项目下适用税率只有20%;如果放到公司账目中,走报销程序,还可以逃避一部分个税。这些避税手段,对普通纳税人来说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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