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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履行不成 中介费还要给吗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2-29 09:26:37

通过中介买房,买房合同没有履行成功,中介费还需要给吗?到底该不该给中介费?作为买方,退不退中介费的几种情形:1、一般情况下,只要中介促成了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就应按约定(如买卖合同中关于中介费的...

法律法规网消息 通过中介买房,买房合同没有履行成功,中介费还需要给吗?到底该不该给中介费?

作为买方,退不退中介费的几种情形:

1、一般情况下,只要中介促成了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买方就应按约定(如买卖合同中关于中介费的条款、中介服务费确认书等等)支付中介费。

以后再发生类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才觉得中介没做什么就收了高额的中介费、不买房了也要收中介费的事情也不会感到惊讶了吧?

2、即使中介没有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但中介已为买方提供了部分媒介服务,买方也应向中介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在认定必要费用上,目前法院一般采取两种做法:一是要求中介方提交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必要费用的证据来认定,二是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酌情判决买方支付。

3、在可以证明中介方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买方利益的,买方不仅可以不支付中介费,而且还可以要求中介方承担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

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签订合同无效谁承担损失

2012年4月,某村村民黎某与同村的梁某签订了住宅用地转让协议,约定黎某将住宅用地以40万元转让给梁某。签订协议后,梁某将40万元购地款付给黎某,黎某则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交给梁某。但双方到国土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方知这块土地属于集体土地**质,依法不能买卖。此后,双方就解除合同事宜进行协商,梁某同意返还土地,但要求黎某赔偿其利息损失。协商无果,黎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住宅用地转让协议无效,梁某返还土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住宅用地转让协议中转让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协议无效。对所签订的无效协议,黎某和梁某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院依法判决住宅用地转让协议无效;黎某退还梁某购地款40万元,梁某向黎某返还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梁某遭受的利息损失由双方各承担50%。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的,合同无效。黎某与梁某签订的住宅用地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因此,这份协议已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规定,依法无效。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黎某和梁某对签订无效合同均有过错,因此,除了各自相互返还所得财产外,对于梁某遭受的利息损失,法院判决由两人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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