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快递纠纷怎么办 如何维权
生活中遇到快递纠纷怎么办?货物损毁、丢失谁来赔偿?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一、生活中常见的五种快递纠纷类型及法律责任1、快递成慢递,未按规定期限延误送达,理应赔偿损失根据《邮政行业标准...
法律法规网消息 生活中遇到快递纠纷怎么办?货物损毁、丢失谁来赔偿?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生活中常见的五种快递纠纷类型及法律责任
1、快递成“慢递”,未按规定期限延误送达,理应赔偿损失
根据《邮政行业标准》的规定,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件为7个日历天;台湾快件为10个日历天;国际快件为10个日历天。如果超出上述时限,则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而有权要求快递公司作出赔偿。
2、货物损毁、丢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一)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据实赔偿。(二)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因此,对货物毁损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3、少报多收、应当退款
快递可以选择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通常来说,货到付款的运费已经事先约定好,但是生活中,还是会出现约定的价格与实际后来到付的价格不一致。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快递公司在需要中转的情况下,隐瞒不能直达事实及真实价格,致使李某不能获得真实报价、无法正确选择、支付多余费用。法院据此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4、霸王条款当属无效
如果快递公司提供的格式《快递递送合同》中规定:“公司送货至指定地点时,如托运人或指定的签收人不在,公司有权让他人代收,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公司无关。”若因代收发生消费者实际未收到货,快递公司理应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快递公司“有权让他人代收”,实际上等于可以随意处分,且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显然是免除自己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故无论消费者当时是否认可,该约定均属无效。
5、“保价”未尽告知义务,快递丢失,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快递公司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自身所能承担及所应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充分考虑,如一般快件运单都会注明:“寄件人须保证每票托寄物价值不高于20000元(不同快递公司的限定金额不一样)”,“托寄时快递员无审核托寄物实际价值的义务”,并注明寄件人可对价值较高物品“声明保价”。
虽然在快递单背面印有格式条款,但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往往在接收该贵重快递业务时,没有提醒消费者可以保价,更未将快递保价条款对消费者进行告知和解释,未充分履行应尽的告知义务,若快件丢失,快递公司应负主要的责任。
二、消费者遇到快递纠纷这么做
1、保存好快递单等相关证据;
2、与快递公司客服人员进行协商解决;
3、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帮助。
避免快递纠纷的办法
1、是要尽可能选择信誉好、服务好、经营规范、证照齐全的快递公司。
2、是要与快递公司签订规范的《快递递送合同》或《运输合同》、《委托合同》,尽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3、是要仔细查看托运单的填写是否全面、清晰,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4、是如果快递的是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以明确违约责任。
5、是要当面开包检查、核对好货品后再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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