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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银行千元 男判刑7月

作者:阿呆 来源:雅墨 2016-07-23 13:06:33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持刀到瑞芳区第一银行行抢,得手新台币1000元,随即遭警方制伏。法院审理后,判处7个月徒刑。法院表示,经送基隆医院鉴定,林男犯案时“精神病状态,疑似思觉失调症”,应已达“辨识行为违法或...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持刀到瑞芳区第一银行行抢,得手新台币1000元,随即遭警方制伏。法院审理后,判处7个月徒刑。

法院表示,经送基隆医院鉴定,林男犯案时“精神病状态,疑似思觉失调症”,应已达“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程度,依刑法规定,减轻刑责,加上林男并无前科,犯后始终坦承犯行,依携带凶器抢夺罪,判处7个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男自去年3月间陆续出现精神疾病症状,但一直没有就医,9月14日上午约9时50分,因身无分文,加上多天未进食,竟持水果刀到第一商业银行瑞芳分行行抢。

林男进入银行后,先对保全说“10万元”,保全误认林男要领款,而欲引导他抽号码牌,林男立刻从塑胶袋内抽出水果刀指向保全,重复说“我要10万元”。

此时,林男瞥见行员座位桌垫下放有纸钞,趁行员不在座位时上前抢走1000元,得手后还翻动座位的3个抽屉,见抽屉内没放现金,大喊“给我钱”。

保全见状,立刻持电击棒阻挡林男去路,其他行员也上前包围,警方抵达后;其中一名刑警先接手行员手上的甩棍,另一名则右手持甩棍,左手拿起椅子,喝令林男放下武器,双方对峙约不到1分钟,警方以甩棍打落林男手上的水果刀,将他制伏在地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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