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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大力支持发展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

作者:米米 来源:财政部 2018-08-16 17:46:50

日前,浙江省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支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全省、贴近主体、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并基本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日前,浙江省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支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全省、贴近主体、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并基本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需求;全省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达到3倍以上,有效缓解现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实施担保费用补助政策。在综合考虑市场化运营成本费用、向贷款主体实际收取的担保费用等情况基础上,省财政对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符合“双控”标准的政策性担保业务,按担保贷款额的1.5%给予担保费用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是实施担保业务奖补政策。在综合考量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余额、注册资本金放大倍数、单笔担保额度、风险管控等指标和绩效考核情况基础上,省财政按年末符合“双控”标准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责任余额净增额的1%,给予业务奖补,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系统风险资金池、风险代偿或转增资本金规模等。

三是落实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从农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现行规定享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发展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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