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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得乳腺炎 医生陪女20万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7-10-31 09:23:19

台湾省台中有一位游某曾进行过2次隆乳手术,但仍对胸部不满意,2012年进行第3次隆乳手术升级罩杯后,竟过敏发烧2个礼拜,还发生严重的大小奶,身材走样;游某去医院检查后,才知道左乳已并发乳腺炎...

 法律法规网消息  台湾省台中有一位游某曾进行过2次隆乳手术,但仍对胸部不满意,2012年进行第3次隆乳手术升级罩杯后,竟过敏发烧2个礼拜,还发生严重的“大小奶”,身材走样;游某去医院检查后,才知道左乳已并发乳腺炎,气得状告法庭,向施刀的王某医生索赔80万。案件上诉二审后,法官认为王某医生没有事先告知手术风险,且手术纪录、病例草率简陋,判王某医生须赔20万元,全案定罪。

据媒体报道,判决书指出,游某隆乳手术都是在同一家美容诊所进行,但通过“自体脂肪”隆乳2次后,游某仍对胸部大小不满意,因此希望能植入盐水袋,让胸部“升级有感”,但诊所却建议她再进行一次“自体脂肪”隆乳手术。虽然游某一开始担心自己大腿已没脂肪可抽,手术难以见效,但经王某医生劝说可改抽臀部脂肪后,游某便卸下忧虑,于2013年3月进行“自体脂肪”隆乳手术。

没想到手术后,游某竟过敏发烧2个礼拜,且还出现大小奶,让她觉得越来越不对劲,虽然王某医生说左乳情况“正常”,是右乳隆乳无效,只要再进行一次手术,就能将双乳调成一样大;但身体不适的游某同年7月底去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检查后,才发现手术不当造成感染又延误治疗,左乳已并发乳腺炎,身材走样的游某因此气得状告施刀的王某医生,并向他索赔80万元。

王某医生在法庭上表示,游某的感染症状与手术无关,手术并无过失,且鉴定报告书也无法证明感染与手术有因果关系;台湾台中地院一审认为,一般人都能预见手术有感染风险,王某医生并无违反医疗常规之处,且游某无法举证手术过失之处,判决游某败诉。

但案件到了二审发生大逆转,台湾台中高分院认为,整形医生应告知患者施刀风险,避免患者因欠缺并发症风险资讯而下决定,由于该间美容诊所与王某医生没在术前告知风险,且手术纪录、病例资料十分草率简陋,违反医疗伦理,因此改判王某医生须赔偿20万元,全案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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