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费用的判决已生效 因物价上涨要增加法院不支持
小王曾因心梗治疗与某医院发生纠纷,并经生效判决确认了护理费的支付标准。近日,小王以物价上涨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护理费数额,得到一审法院支持。近日,北京一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了增加护理费数额的一审判...
小王曾因心梗治疗与某医院发生纠纷,并经生效判决确认了护理费的支付标准。近日,小王以物价上涨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护理费数额,得到一审法院支持。近日,北京一中院二审判决撤销了增加护理费数额的一审判决,裁定驳回小王的诉讼请求。
小王在原审法院诉称:其于2009年7月3日突发心梗,入某医院治疗,治疗后一直处于植物状态。后其诉至法院,经北京一中院终审后出具(2012)一中民终字12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定某医院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其中有关护理费的内容为:自2012年8月起,某医院每月以1500元的标准支付护理费至2029年7月,期间如小王死亡,停止支付。由于近几年的护理费不断增加,小王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增加护理费的数额。请求判令某医院支付2012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护理费24075元,并承担诉讼费。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王与某医院就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已经法院判决并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比例。现小王主张近几年护理费用增加,所需费用已远远超过法院判决所确定数额为由要求增加,对此法院认为,现情势与作出判决之时有所不同,若仍按原判决数额支付护理费,会明显增加小王的负担,有失公平,故支持小王的诉讼请求。对于增加的费用时间,应以小王提出主张时起算。综上,判决某医院自2016年2月起,每月向小王支付护理费2300元。
判决后,某医院不服,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是,小王再次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一审法院判决增加护理费没有法律依据,其所谓“情势不同”没有证据支持,更与客观事实不符;一审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的法律原则,应予纠正。
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小王与某医院之间存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对该纠纷,该院于2012年11月20日已作出终审判决,在判决中,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小王主张的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等内容作出了裁判,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小王以近几年护理费不断增加为由,要求某医院支付增加的护理费的请求,法院认为,“一事不再理”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小王与某医院之间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已经法院判决处理,对护理费亦有明确的判决内容。生效判决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撤销或更改。小王如对原生效判决不服,可通过申诉途径解决,其再次起诉,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一审法院以判决的方式改变原有生效判决的内容,明显不当,应予纠正。据此,对小王的本次起诉,应予驳回。
综上,北京一中院裁定撤销原判,驳回小王的起诉。
原题:男子租到盗抢车遭盘查诉神州租车获赔1.6万来源:新浪网-新京报摘要:昨日,朝阳法院公开宣判神州租车盗抢案,认定神州汽车租赁公司存在一定违约行为,最终判令神州租车赔偿李先生1.6万余元。昨日,朝阳法院公开 ...
延庆法院一直将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从文化建设、人文关怀、纪律教育三方发力,充分发挥队伍建设凝聚人心、催发智慧的积极作用,为延庆法院与全体干警的协同进步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加 ...
未来五年,是延庆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五年。随着世园会、冬奥会“两个大会”的临近,因征地拆迁、场馆建设、小产权房治理等重点工作的推进,一些矛盾纠纷不断涌现,为确保“两个大会”等区域重点工作如期推进,延 ...
中国法院网讯 (朱旻 杨洁 周双雁)2月18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按计划安排,开展假日常态化强制执行行动,出动警车12辆,52名干警参与此次行动。此次行动是执行一起合伙协议纠纷。因被执行人沭阳某畜牧苗猪市 ...
中国法院网讯 (朱旻)2月19日下午,江苏沭阳县法院通过法院微信公号向社会发布周龙法官被袭事件相关案件情况通报。通报介绍,经查明,近年来,沭阳法院受理的涉袭击人胡小干诉讼和执行案件总计34件。其中,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