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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途径查找被执行人 一措施促进执行结案

作者:王金杰 来源:重庆法院网 2015-11-30 11:00:00

拘留措施作为执行案件中的一项严厉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极大,对解决执行案件有着突破*的重要作用。2016年至今,南岸法院查找到无法联系的被执行人108人,实施拘留措施28人,其余80人或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或与申请...

拘留措施作为执行案件中的一项严厉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威慑极大,对解决执行案件有着突破*的重要作用。2016年至今,南岸法院查找到无法联系的被执行人108人,实施拘留措施28人,其余80人或主动履行全部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拘留措施有效促进了执行案件的结案,但是对于如何查找被执行人却是一个难题。南岸法院通过以下三途径有效查控被执行人下落。

一是调动申请人积极*,由申请人主动查找。申请人是执行案件中最大的利益关乎者,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应当掌握申请人的这一心态,积极引导申请人协助法院共同执行。另外,相对于法院而言,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信息的掌握更为全面,申请人有心也有能力去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在其掌握被执行人下落后,及时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由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控制。

二是法院主动出击,实地走访。对于个别案件,特别是交通事故的案子,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互不相识,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信息的掌握不全面,申请人查找被执行人存在现实的困难。南岸法院通过网上点对点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居住地以及暂住地进行查询,实地走访被执行人暂住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通过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上门进行查找。

三是利用临控措施掌握被执行人行踪。临控措施是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对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时候的信息以短信方式反馈到案件具体承办法官的手机上,使得承办法官实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行踪。自临控措施启动实施后,南岸法院对难以查找被执行人的案子通过网络系统进行临控,效果显著,多位承办人表示收到了临控措施的短信,甚至连被执行人车辆违章信息也能反馈,更有法官通过临控措施反馈的被执行人开房信息而将被执行人控制的。该措施将作为今后查控被执行人的常用措施。

被执行人的查控是案件执行的关键,南岸法院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还在实践更多查找被执行人线索的途径,比如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申请人采取悬赏广告措施,以及协调铁路公安、机场公安等部门协助进行查控等,该些查控措施的实践是明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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