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高速路上被撞伤 起诉大货车索赔偿
作者:牟文洁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6-08-19 17:35:18
原告唐先生称,他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北京市昌平区某高速路进京路口处,被被告驾驶的大货车撞击,造成车辆受损、上身受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现唐先生将被告一丁先生以及被告二大货车投保公司诉至北...
原告唐先生称,他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北京市昌平区某高速路进京路口处,被被告驾驶的大货车撞击,造成车辆受损、上身受伤。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现唐先生将被告一丁先生以及被告二大货车投保公司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车辆损失费、拖车费11671.5元,原告医疗费800元;判令被告二在交强险、第三者商业险范围内先行赔付以上金额给原告。
原告唐先生诉称:2015年9月17日16时30分,原告驾驶小轿车行驶到北京昌平区某高速路进京路出口处,被被告驾驶的大货车撞击到尾部,原告的车辆由此又撞倒高速右侧的护栏板上,造成原告车辆前后受损、原告上身受伤的事实。经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发至今已经大半年之久,原告仍然没得到赔偿。
2016年8月22日10:00,在昌平法院第11法庭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