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王季进有急*短暂*精神障碍!
南京宝马肇事案发之后,因为备受质疑,一场车祸迅速成为惊动全国的惊天大案。有网友曾预见:肇事司机患有精神病。结果尽如所料,法医鉴定结果出炉:涉事司机王季进果然患有急*短暂*精神障碍。9月6日...
南京宝马肇事案发之后,因为备受质疑,一场车祸迅速成为惊动全国的惊天大案。有网友曾预见:肇事司机患有精神病。结果尽如所料,法医鉴定结果出炉:涉事司机王季进果然患有“急*短暂*精神障碍”。
9月6日,南京交警的官方微博通报了南京宝马车撞人致死案的司法鉴定结果,称嫌疑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短暂*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这一司法鉴定结果一公布,立即受到公众强烈关注。
这一司法鉴定并未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认可。司法鉴定如何做出?有精神障碍的王季进如何能拿到驾照?这一鉴定又将如何影响量刑?
昨天下午,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通过媒体详解了司法鉴定过程,称嫌疑人在案发前精神异常敏感多疑,才导致以195.2km/h的速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量刑估计三至七年
司法鉴定将直接决定对嫌疑人的量刑轻重。刑事诉讼法专家、南师**学院李建明教授表示,即便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免除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肇事者王季进极可能被以交通肇事罪而不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建明教授说,定罪量刑必须用证据说话,依法进行。此前,南京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依法批捕,是根据他超速、闯红灯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等情形来定的。这个罪名属于过失犯罪。经司法鉴定,王季进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就排除了他在案发时存有主观上的故意,也不能处以量刑更重的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对他追究刑事责任了,因为后者属于故意犯罪。
交通肇事罪,根据后果和情节,通常量刑分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3至7年有期徒刑,以及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三个层次。李建明教授认为,根据目前各种要素,以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定罪,他面临的刑事处罚不会超过7年,再考虑到他的精神疾病鉴定结论,会被减轻处罚,量刑估计3年到7年之间。
受害人家属质疑鉴定结果
9月6日晚上8点左右,受害女*死者的丈夫收到了《鉴定意见通知书》。他在当天晚上对媒体表示,他并不认可这一鉴定结果,“我想知道鉴定书上关于作案时的精神状态是如何鉴定出来的?”据他透露,通知书上并未对鉴定过程做详细描述,至于是否会提出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他说将和家人商量后再做进一步决定。
被撞毁的马自达车主薛某的父亲薛先生则称,自从儿子遇难后,家里一团糟,至今仍然无法摆脱悲痛。而有关的当事人处理及赔偿一事,至今也没有任何说法。“也就收到了肇事者家属垫付的孩子后事处理的费用,就一笔5万元,其它的没有任何说法。”
南京交警发布的司法鉴定结果,同样受到公众的质疑。这场惨烈的车祸发生在6月20日,距今已经2个多月,司法鉴定所是依据哪些证据来证明王季进在案发时的精神状态呢?如果王季进之前有精神病史,他又是如何拿到驾照的呢?如果拿驾照后患病,为何还能开车上路?
对此,李建明教授说,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有一套完整、严格而科学的程序,通常会结合当事人事发时的表现、事发后的行为以及日常言行举止等进行综合检测鉴定。当被鉴定的当事人在实施危害行为,比如王季进超速闯红灯过路口时,他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并未完全丧失,但又因精神疾病的发作,使得他的辨认或控制能力减弱,这样就可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司法鉴定所详解鉴定过程
南京交警公布的司法鉴定报告,来自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昨天下午,该鉴定所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是在2015年7月3日收到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委托对犯罪嫌疑人王季进“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进行司法鉴定的。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在鉴定程序上,他们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在实体内容鉴定上,则严格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相关标准。“所有的鉴定人员都分别单独阅读了公安机关送检的所有案卷,对被鉴定人进行了精神检查,根据需要向公安机关调阅了有关预告片资料,并进行了补充调查、询问了目击者。”
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在肇事前后的异常表现,成为司法鉴定的依据之一。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季进在审查中交代,“在当天10点多的时候,开车去光华路上的一家加油站加油,在加油站的时候打了110,感觉有人陷害自己”、“最近感觉手机里的东西人家都搞得清楚,不知道怎么回事”、“不希望让别人知道自己固定走哪条路,感觉最近有人跟踪自己”。
这位工作人员还透露,根据王季进的父亲及祖母反映,王季进平时身体较好,但有时受到刺激,心情不好时会发狂,骂人,说要杀人,手舞来舞去打人,但没有打过人。“十几岁时开始有这种现象”,“在村医务室看过,也没有检查出病因”。
“依据《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发现,他神志清楚,交流欠佳,半闭双眼,爱搭不理,数问不答,时而点头,时而摇头,期间点头表示想见家人。”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 介 绍 说,以195.2km/h的速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常见于酒驾、毒驾等精神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但嫌疑人王季进平时不吸烟、不饮酒,目前也无其吸食毒品的任何证据,故暂不予考虑酒驾、毒驾,所以排除了可能*较高的精神活*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这一诊断。
南师**学院李建明教授也认为,从已经披露的情况来看,王季进开车前曾情绪异常,目击者说他不断讲“烦死了,烦死了”。事发后,一个人跑到桥底下躲起来,被带到派出所后出现以头撞墙、撕咬民警等行为,极不配合调查,警方不得不给他戴上头盔进行约束。这些异常表现,与司法鉴定结论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印证的。
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全文: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时的精神检查。
2 定义
本技术规范采用以下定义:
2.1 精神检查Mental state examination
指鉴定人与被鉴定人进行接触交谈的活动,是提供鉴定意见的重要步骤之一。
2.2 精神症状Mental symptom
指大脑功能发生障碍时,精神活动所表现出的各种精神病理现象的总称,包括感知觉、思维、情感、记忆、智能和意志、意识等方面的异常。
2.3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
又称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是指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
3 总则
3.1 制定本技术规范目的是为规范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的方法和内容。
3.2 由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完成精神检查工作。精神检查应在比较安静的环境中进行,尽量避免外界的干扰。
3.3 鉴定人在精神检查前要熟悉案卷材料,检查时应以材料中的异常现象和可能的病因为线索,有重点地进行检查,并根据被鉴定人表现及交谈中发现的新情况进行针对*检查,避免刻板、公式化。
3.4 鉴定人作精神检查时,应以平和、耐心的态度对待被鉴定人,以消除交流的障碍,建立较为合作的关系;应根据被鉴定人的年龄、*别、个*、职业和检查当时的心理状态,采用灵活的检查方式以取得最佳的效果。
3.5 精神检查可以采用自由交谈法与询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使被鉴定人在较为自然的气氛中不受拘束地交谈,另一方面又可在鉴定人有目的的提问下使其谈话不致偏离主题太远,做到重点突出。
3.6 精神检查时,既要倾听,又要注意观察被鉴定人的表情、姿势、态度及行为,要善于观察被鉴定人的细微变化,并适时描述记录。
3.7 精神检查时,要注意覆盖下述检查内容,做到全面、细致,并适时作好记录,确保记录内容真实和完整,必要时可进行录像、录音。
3.8 鉴定人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相关心理测验或实验室检查。
4 精神检查内容
4.1 合作被鉴定人的精神检查
4.1.1 一般情况
a) 意识状态:意识是否清晰,有何种意识障碍,包括意识障碍的水平和内容。
b) 定向力:时间、地点及人物的定向力;自我定向如姓名、年龄、职业等。
c) 接触情况:主动或被动,合作情况及程度,对周围环境的态度。
d) 日常生活:包括仪表、饮食、大小便;女*病人的经期情况;与其他人的接触及参加社会活动情况等。
4.1.2 认知过程
a) 知觉障碍:
1) 错觉:种类、出现时间及频度,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及影响。
2) 幻觉:种类、出现时间及频度,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及影响,特别要检查有否诊断价值大的症状。
3) 感知综合障碍:种类、出现时间及频度,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及影响。
b) 注意障碍:是否集中、涣散。
c) 思维障碍:
1) 思维过程和思维逻辑:语量和语速有无异常,有无思维迟缓、思维奔逸、思维中断、破裂*思维、思维贫乏及逻辑推理障碍等。
2) 思维内容和结构:
有无妄想:种类、出现时间,内容及*质,发展动态,涉及范围,是否固定或成系统,荒谬程度或现实程度,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
有无强迫观念:种类、内容,发展动态及与情感意向活动的关系。
有无超价观念:种类、内容,发展动态及与情感意向活动的关系。
d) 记忆障碍:有无记忆力减退(包括即刻记忆、近记忆及远记忆),记忆增强,有无遗忘、错构及虚构等,可辅助进行记忆测验。
e) 智能障碍:包括一般常识、专业知识、计算力、理解力、分析综合及抽象概括能力等方面。可辅助进行智力测验。
f) 自知力障碍:被鉴定人对所患的精神疾病是否存在自知力。
4.1.3 情感表现
包括是否存在情感高涨、情感低落、情感淡漠、情感倒错、情感迟钝、焦虑、紧张等。并注意被鉴定人的表情、姿势、声调、内心体验及情感强度、稳定*,情感与其他精神活动是否配合,对周围事物是否有相应的情感反应。
4.1.4 意志与行为活动
有无意志减退或增强,本能活动的减退或增强,有无木僵及怪异的动作行为。注意其稳定*及冲动*,与其他精神活动的关系及协调*等。
4.2 不合作被鉴定人的精神检查
处于极度兴奋躁动、木僵、缄默、违拗及意识模糊等状态的被鉴定人属于不合作被鉴定人。
4.2.1 一般情况
a) 意识:通过观察被鉴定人的面部表情、自发言语、生活自理情况及行为等方面进行判断。
b) 定向力:通过观察被鉴定人的自发言语、生活起居及接触他人时的反应等方面进行判断。
c) 姿态:姿势是否自然,有无不舒服的姿势,姿势是否长时间不变或多动不定,肌力、肌张力如何。
d) 日常生活:饮食及大小便能否自理,女*被鉴定人能否主动料理经期卫生。
4.2.2 言语
被鉴定人兴奋时应注意言语的连贯*及内容,有无模仿言语,吐字是否清晰,音调高低,是否用手势或表情示意。缄默不语时是否能够用文字表达其内心体验与要求,有无失语症。
4.2.3 面部表情与情感反应
面部表情如呆板、欣快、愉快、焦虑等,有无变化。周围无人时被鉴定人是否闭眼、凝视,是否警惕周围事物的变化。询问有关问题时,有无情感流露。
4.2.4 动作与行为
有无本能活动亢进、蜡样屈曲、刻板动作、模仿动作、重复动作。有无冲动、自伤、自杀行为。有无抗拒、违拗、躲避、攻击及被动服从。动作增多或减少,对指令是否服从。
4.3 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应根据相应的委托鉴定事项进行针对*询问,具体内容另行规定。
南京宝马肇事案宝马车速近200KM/H,王季进或将被判10年及以上有期徒刑
29日,南京交警公布了“6·20”宝马肇事案的车速,经鉴定,肇事的宝马车速高达每小时195.2公里。每小时195.2公里是什么概念?这一速度已经达到了普通动车的时速。 肇事宝马车司机被提请批捕 6月20日 ...
图为南京宝马车祸中将一辆马自达轿车撞碎的肇事宝马车,该车车头也损毁严重昨天下午,记者获悉,在前一天下午的3点多,南京620宝马车肇事案件,在警方的协调下,肇事者王季进的家属与遇难者家属首次碰面,并就车祸一 ...
问:被人打断第十一根肋骨,法医鉴定是以前老伤,对方该赔偿那些费用啊?答:需视情而定。 ...
赞塔尼当天表示,他在接到上级的命令之前不能公布相关信息。这名医生说,他已经对包括卡扎菲、其子穆塔西姆和利前国防部长在内的3人进行尸体检查。这三人的遗体目前正安置在米苏拉塔的一处菜市场的冷冻库内。 ...
23日,“过渡委”二号人物、执行委员会主席马哈茂德·贾布里勒的顾问艾哈迈德·贾布里勒说,由于卡扎菲的直系亲属现阶段不在国内,执政当局将把遗体交给卡扎菲的远房亲戚,“他的家人将与过渡委磋商,以决定下葬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