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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阳江核电厂1

作者:张丽 来源:环保部 2018-04-17 11:26:26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准〈阳江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12版)和〈阳江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11版)的请示》(广阳江〔2018〕15号)收悉。根据...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批准〈阳江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12版)和〈阳江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11版)的请示》(广阳江〔2018〕15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阳江核电厂1、2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12版)和《阳江核电厂3、4号机组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11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定期试验监督要求执行相关工作,确保阳江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8年4月1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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