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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拉网式排查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4-28 11:58:47

为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掌握全省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制度情况,福建省治欠办印发通知,部署各地于4月15日至5月15日对全省所有规模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各项...

为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掌握全省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制度情况,福建省治欠办印发通知,部署各地于

4

月15日至

5月15日

全省所有规模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推进

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有效落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一是

“全”,排查项目覆盖“全”

。此次拉网式排查由各地市治欠办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参加,覆盖所有规模以上在建工程项目。根据网格化管理,将所有项目明确到具体人员或网格管理人员,逐项核实制度落实情况,记录排查结果,由负责排查的人员对排查结果真实性负责并签字确认。省治欠办

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所有项目不瞒报、

漏报、

少报。

二是

“准”,查找问题力

“准”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和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在建工程项目

要求,制作《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清单》,具体细化为六个方面30项内容。要求

各地排查结果

形成清单表格管理,如实反映项目落实制度情况,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与清单表格逐一对照,对标整改。及时组织落实情况“回头看”,针对项目清单表格未落实的,逐一盯紧整改,逐一销号。对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制度不力

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

有关

规定

作出行政处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三是

“通”,解决问题职责“通”

。排查发现的问题属于行业主管部门职责的,专门制设表格,列出具体项目存在的具体问题清单,以治欠办名义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并抄送治欠领导小组或分管市、县领导,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负责落实相关制度,同时将落实结果书面反馈治欠办。各地治欠办在“回头看”中发现行业主管部门仍未落实的,运用效能、综治等考核机制提请予以扣分,或抄报上一级治欠办。

四是

“活”,运用机制做到“活”

。鼓励各地综合运用拉网式全面排查结果,树立标杆示范引领,结合福建劳动保障监察培训平台,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组织观摹学习、网上培训等方式,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向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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