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精神放光芒,调解仲裁解民忧
吉安市是井冈山精神的发源地。近年来,江西省吉安市人社局不忘初心,以井冈山精神为指引,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为民宗旨,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做好调解仲裁工作,奋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为推动新...
吉安市是井冈山精神的发源地
。
近年来,
江西省
吉安市人社局不忘初心,以井冈山精神为指引,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为民宗旨,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做好调解仲裁工作,奋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为
推动
新时代江西
省人社事业发展
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
坚定执着追理想,提高
工作
政治站位
该市
将
调解仲裁工作作为贯彻落实
党的
十九大
报告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精神的重要抓手、
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的
执政理念、履行人社部门公共职能的重要平台
。
一是
强化考核指引。
设立调解仲裁工作综治考评指标,制定调解仲裁工作人社考核方案,将调解仲裁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和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中,且在人社全局工作中
份
量靠前。
二是
强化工作指导。
制定吉安市劳动人事
争议
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每年
至
少召开2次仲裁委员会全体会议
。该
局主要
负责同志
亲自过问调解仲裁工作,调度
研判
形势,在人员、经费等方面
给予重点
倾斜
、
优先保障,在有限的经费中优先
配置
仲裁机构“四有”硬件设施。
三是
强化人才配置。
该
市人社局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勇于担当的同志到调解仲裁一线工作
。
在任命中层干部时,优先安排到仲裁科(院)工作,绝大部分中层干部有调解仲裁工作经历。永新县仲裁院陈春田同志怀着仲裁为民的情怀,坚守调解仲裁一线15年。
二、
实事求是闯新路,强化争议化解质效
调解仲裁的最终目的是化解争议,
实现
和谐。围绕这一目标,
该
市仲裁
机构
创新工作方法,促
成
案结事了
人和
。
一是
加强裁审衔接,提高仲裁权威性。
密切仲裁
机构
与法院的联系,每年
至
少召开
1
次裁审衔接会议,共同就争议案件分歧问题进行协商,统一裁审标准。对于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
复杂
问题,双方提前进行沟通,防止当事人诉累。
二是
规范办案程序,提高仲裁公信力。
严格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及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办案规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组织规则》,确保程序到位。制定仲裁监督办法,严格监督仲裁员
办案
活动,杜绝人为因素干扰,保证仲裁活动的公平公正,增强仲裁公信力。目前,
该
市仲裁院平均每天接
待
法律及仲裁业务咨询20余人次。
以往一些
用人单位在调解仲裁
机构
介入前不屑于调解,不主动
与
劳动者沟通协商,在调解仲裁
机构
介入后态度
立刻
转变
,有的
劳动者直言“我们自己找用人单位谈没用,到你们这里挂了号之后就好谈了”。
三是
加强部门
联动
,提高仲裁服务性。
仲裁作为服务群众的窗口,每天需要接待各类群众
,面对各类
问题。部分群众对法律政策不太熟悉,对行政部门职能分工也不太清晰,很多时候要求解决的问题并不属于仲裁业务
范围
。
该
市
人社局
将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
再由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和信访等机构归口处理。
三、
艰苦奋斗攻难关,扎牢争议源头籓篱
该
市作为革
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仲裁人员编制、办案经费非常紧张,全市专职仲裁员仅39人。
该
市仲裁
机构
转变工作思路,从案件源头上下功夫,扎牢案件产生的籓篱,以有限的仲裁力量实现较大的工作成效。
一是
严格落实《和谐劳动·幸福江西三年行动计划》。从劳动关系基础上发力,大力推进劳动合同签订,提高合同履约质量,联合劳动
保障
监察
机构
加强用
人
单位用工
指导
。
二是
发挥
劳动关系
协调三方
机制作用
。推进集体合同协商、企业民主管理进程,丰富企业文化建设,提升
职工
归属感
和主人翁意识
。
该
市成立
的
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对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
开展
源头预防
。
该市人社局
联合司法、工会、律师协会等
部门和单位
开展名嘴讲堂、综治宣传月、
“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降低了争议
案件
的发生率。
四、
依靠群众求胜利,增强调解基础作用
人民群众是力量之源,
该
市人社局依靠群众,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将争议
案件
化解在基层
和萌芽状态
。
一是
构建多元调解体系。
在打造乡镇(街道)示范调解组织的同时,
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
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企业、行业
商(协)会工作
人员
作用
。全市共确定了首批
39
家劳动争议调解示范企业,
80%
以上的
300
人以上用人单位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二是
协调
社会力量参与
调解。
如
:
井冈山市人社局
组织老法官、老律师、老党员、老教育工作者、
老
法律从业者等“五老人员”组成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组,
打造金牌调解室。邀请乡村德高望重的老人、乡贤、创业能人参与到乡镇(街道)调解
工作
中,70%的争议
案件能够
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