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蓄电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浙江省蓄电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一直以来,蓄电池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纳入能源原材料工程中,尽管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审办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断暴露一些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问题:1.评价指标过于笼统,由于纳入能源原材料大类...
一、
制定
背景
一直以来,蓄电池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纳入能源原材料工程中,尽管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审办法,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断暴露一些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问题:
1.
评价指标过于笼统,由于纳入能源原材料大类中,难以体现蓄电池行业的特点。
2.
评价标准不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主要以政府主导的奖项、荣誉、课题项目为标准,用人单位真正需要的能力、业绩指标体现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评价与使用脱节的问题。
3.
过于重学历、资历和论文。能力业绩评价处于
“空转”状态,反而强化了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和论文等硬性条件。
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依托
湖州市新能源产业
链健、人才集聚度高和市场优势突出等优势。目前,
湖州市新能源产业
建成了
长兴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示范区和湖州智能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园
等重要平台
,覆盖了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动力电池制造、研发推广、技术咨询及配套零件等全产业链环节。行业中已建立
2
家博士后工作站,
6
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8
家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湖州市从事电池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发、电池循环经济、电池环保、电池生产工艺管控等各类人才达
2
万余人
,
先后从美国、日本、韩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引进大量行业领军人才
。
目前,共引进了李文等
13
位国家
海外高层次人才
,人才集聚优势不断凸显,新能源行业各类专利达
2193
项,其中发明专利
623
项。
同时,自
2014
年起,天能集团、超威集团和微宏集团,就开展企业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在人才自主评审、标准制定、专家库组建等方面积累了工作经验。
为健全制度体系,科学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办发〔
2016
〕
77
号)
和《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委办发〔
2018
〕
4
号)
精神,我厅组织省蓄电池行业协会
制定
了《浙江省蓄电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浙江省蓄电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条件》)。
二
、
制定
《实施意见》和《评价条件》的主要原则
(一)
坚持科学分类、以用为本。遵循蓄电池专业人才成长规律,
突出
用人单位
在评价人才的主导作用,制定分类评价标准,
切实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
(二)
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
“
一票否决制
”
,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三)
建立赋分式量化评价体系。把定性评价标准转变为评价全面、考核刚性、业绩导向清晰的量化指标体系,提高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标准制定等业绩的权重,加大评价刚性比重,减少主观人为因素。
(四)
重业绩、重能力、重贡献的激励导向,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对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高级职称资格直接申报认定机制。打破学历资历门槛,建立对不满足学历资历条件,但自评分达到规定值,就可以申报高级职称资格评审。
(五)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引入
“
年薪制
”
、新产品转化经济效益等市场化评价指标。对
在
中小微
企业中,担
任技术骨干并作出贡献的人才专门设置了加分指标。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三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思路、评审对象、改革内容、实施流程、工作要求五部分。《评价条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申报基本条件、评审条件、附则等
4
章
15
条,对评审对象的思想道德、继续教育、专业理论、学历、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赋分式量化评价体系。包括一级指标
9
条,二级指标
27
条,
三级指标
65
条
,共计
100
分,加分项目
20
分,总分
120
分。
(二)科学界定蓄电池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根据浙江省蓄电池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特点,将其从业技术人员分为蓄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工程设计、蓄电池循环经济及环保、蓄电池生产工艺管控
的三类专业岗位。
(三)不断拓宽职称晋升渠道。保留了《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高级工程师资格晋升方式。同时,新增两种晋升渠道。一是按所附的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达到规定值,就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二是对取得
“
标志性业绩
”
人才,经专业审议组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不需在评分项打分,建立了高级职称资格直接申报认定机制。
(四)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工作绩效、科研项目、人才培养和标准制定等体现业绩和能力的指标分数,占总分的
80%
。通过标准起草、项目转化、新产品、新技术应用、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多个方面来评价,坚持了重业绩、重能力和重贡献的人才评价导向。
(五)考虑浙江省蓄电池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的
人才科研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等业绩,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在赋分式量化评价体系中,针对
“
年销售额
2
亿元中小微企业中,担任企业高层、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
”
,设置了加分指标。
(六)对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专业分类、政府项目、科研获奖级别等内容,都清晰解释,方便申报人员对照量化评价标准,自行打分,引导后来者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蓄电池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