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关于2020年4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1通辽钱家店铀矿床钱Ⅲ块地浸采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链接)
1
通辽钱家店铀矿床钱
Ⅲ
块地浸采铀试验研究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蒙古通辽市高林屯种畜场
中国铀业有限公司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中核通辽铀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在钱
Ⅲ
块铀矿床尝试进行
“
含矿层地下水
+O
2
”
地浸采铀试验研究。试验周期
7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试验期
5
年。项目采用卫星厂模式,最终产品为吸附饱和树脂,树脂转运到钱
Ⅱ
块水冶厂进行后续处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井场和吸附区,其中井场涉及
16
个浸采单元(抽注单元)、
1
座布设集控室和井场综合管网铺设;吸附区涉及
3
座吸附塔、
1
座氧气站、
1
座注液泵房和
1
座配电间。
本项目总投资
1891.9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1
万元。
(
1
)施工期:选择低噪设备,加装消声装置,错时施工等减少机械噪声;避免大风天施工,洒水、围挡、遮盖等防治施工扬尘;废水运至钱
Ⅱ
地浸采铀工程蒸发池;泥浆饼等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压滤脱水、填埋覆土并绿化;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清运。
(
2
)试验期:布置监测井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保持抽液量大于注液量
0.3%
;废水运至钱
Ⅱ
地浸采铀工程蒸发池集中处理,不外排;水泵等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达到噪声排放
2
类标准;浸出液过滤残渣集中放入蒸发池;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清运;土层回填、做好植被等生态恢复。
本项目所致公众最大个人有效剂量为
8.27×10
-10
Sv/a
,小于公众剂量管理限值
0.05 mSv/a
。叠加钱
Ⅱ
块的剂量贡献值后,公众最大个人有效剂量不超过
5.51×10
-3
mSv/a
,低于公众剂量约束值。
建设单位对项目周边
5
个主要居民点共
106
人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
99%
以上的调查对象对本项目采取的辐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感到满意或基本满意,认为该试验项目实施过程对周围环境及生活基本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
建设单位承诺:
(
1
)若试验成功,在正式投产前会继续保持该试验点的生产,保留所有环境保护设施;正式投产后,拆除不需保留的污染设施及设备器材并去污用于正式生产的设施建设,清除污染土壤及各种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处置;该试验井场浸出结束后,纳入工程项目的采场退役计划,尽早进行地下水修复,使其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
2
)若试验失败,该试验井场浸出结束后,将立即进行地下水修复。对采场地表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污染调查,确定其是否受到污染或污染范围及程度。然后根据污染情况进行退役治理,并经环保主管部门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