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2违失判申诫 翁启惠提再审遭公惩会驳回
作者: 来源:cnyes 2019-07-18 11:28:00
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因浩鼎(4174-TW)案遭公惩会认定2项违失,4月被判申诫,翁启惠提出再审,并主张监察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已撤销裁罚,不应受惩,今(18)日上午公审会驳回再审之诉,仍维持翁启惠申诫处分。公惩会认为,翁启惠担...
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因浩鼎 (4174-TW)案遭公惩会认定 2 项违失,4 月被判申诫,翁启惠提出再审,并主张监察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已撤销裁罚,不应受惩,今 (18) 日上午公审会驳回再审之诉,仍维持翁启惠申诫处分。公惩会认为,翁启惠担任中研院长期间,未能遵守应诚实申报财产及揭露可能发生利益冲突情事规定,足以引发民众对公务员是否有贪渎情事的疑虑,4 月 3 日判决申诫。翁启惠表示,自己是学术工作者,也是科学家,一生追求真理跟事实,名誉是他的第二生命,即便一般人认为申诫是最轻微的处分,仍完全无法接受错误的惩处所带来的伤害。翁启惠指出,公惩会是依照监察院的弹劾文判决,但“财申不实”部分,监察院除了弹劾,还另裁罚 210 万元,但后来罚款的处分已经诉愿审议委员会撤销,代表并无财申不实,因此,连带的利益冲突也不应成立。再审庭上,翁启惠提出逾百笔资料佐证,以证清白,但公惩会今日上午宣判,驳回翁启惠再审之诉,仍维持申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