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

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保护

作者:张丽 来源:环保部 2017-06-24 11:22:34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保护-预保护测试逻辑优化修改申请的函》(苏核发〔2017〕24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保护-预保护测试逻辑优化修改申请的函》(苏核发〔2017〕243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对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保护-预保护测试逻辑的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修改,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6月19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6月20日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