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5-11 17:16:21
为了适应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对现行的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
为了适应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对现行的省人民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形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在2020年5月25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jc63609696@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云南省昆明市华山南路7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处,邮编650021,并在信封上注明“文件清理征求意见”。
附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9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