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以“一三四五工作法”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帷幕拉开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一三四五工作法”,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内容,在深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发展本领,改进作风形象,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标准、更高品...
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帷幕拉开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一三四五工作法”,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内容,在深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发展本领,改进作风形象,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标准、更高品质的大同经济社会营造平安稳定的优良环境。
在全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研判、强预案、严举措,及时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提出“一三四五工作法”,为全市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提供了可靠遵循和有力抓手。
“一”是建立一个体系。即建立“1+3+N”组织指挥体系,负责全市“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推进。“1”是市委成立“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整体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促指导、考核评价。“3”是成立“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3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信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3家单位牵头负责,加强对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和业务指导。“N”是重点行业领域的市直单位,针对各自领域的创建任务,加强统筹谋划,组织推动本系统本行业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实现三个纳入。市委、市政府将“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市领导包联机制、目标责任考评体系、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平安建设重点内容,市委常委分别对所包联县(区)进行联系指导,并由市委督查委员会牵头开展督査,最终实现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协调作战。
“四”是做到明确创建主体、明确创建目标、明确创建阶段、明确创建标准。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各村(社区)、企业和单位作为“三零”单位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不断强化举措,细化分解任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岗。通过深入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到2022年底,我市创建工作目标要比全省提高5个百分点,全市“三零”村(社区)达到85%以上,“三零”企业和单位达到95%以上,力争成为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市。全市要按照三阶段大力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在2020年全面完成安排部署和组织推进工作,创建工作全面铺开,初见成效;第二阶段在2021年围绕第一阶段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使“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第三阶段在2022年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聚焦重点、集中攻坚,总结经验、拓展成果,实现工作成效不断深化、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经验亮点不断涌现。市委、市政府从组织领导、内部治安、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群帮教、安全隐患整治、法治建设、公共服务等7个方面提出29条创建标准,为全市创建工作提供了“标尺”和“准星”。
“五”是严格五项措施。市委、市政府将坚持重点突出,精准施策,着力在五方面发力。一是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创建主体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掌握、预警、调处各类诉求和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突出信访问题处理。按照省委“控新治旧”十项行动部署,以控总量、降存量、减增量、提质量为目标,坚决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三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大矛盾隐患排查力度和社会面治安防控,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和乡村治安防控,着力构建打防管控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防控体系。四是全面压实管控责任。对辖区内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排查登记和建档立卡长效机制,强化帮扶救助措施,切实做好心理服务工作。五是着眼源头治理。健全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强化“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注重“三治融合”,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三零”单位创建,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广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织密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安全网”,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三零”单位创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