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政府文件 省政府关于同意如东县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省政府关于同意如东县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32号)南通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修改如东县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通政请〔2020〕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如东县及所辖掘港...
省政府关于同意如东县及所辖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20〕32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如东县及所辖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通政请〔2020〕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如东县及所辖掘港镇、栟茶镇、曹埠镇、岔河镇、大豫镇、丰利镇、河口镇、苴镇、马塘镇、双甸镇、新店镇、洋口镇、袁庄镇、长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在如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将973.078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282.5164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将703.3251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282.516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如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269.7537公顷,限制建设区规模增加269.753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本次规划修改安排如东县规划流量指标666.6667公顷,增划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916.4628公顷,你市要指导如东县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你市要指导如东县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布局调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严控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你市要指导如东县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统筹安排各类土地利用活动。城镇村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不得擅自突破。
四、严格规划实施管理。你市要指导如东县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更新,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规范规划实施管理,提高规划实施效率,确保实现规划目标。落实规划体制改革要求,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打好基础、提供支撑。
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你市要指导如东县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区域联动发展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接受上海和苏南地区的辐射与带动能力。注重承接高水平产业项目,有序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注重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岸线资源保护利用,切实促进可持续发展。严格生态空间管控,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