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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准予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岗位公职律师设立的决定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4-30 12:23:25

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你办关于设立岗位公职律师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办设立岗位公职律师,由蓝师龙同志担任。岗位公职律师日常管理由抚州市市直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请严格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江西省...

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你办关于设立岗位公职律师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办设立岗位公职律师,由蓝师龙同志担任。岗位公职律师日常管理由抚州市市直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请严格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公职律师管理细则》规定开展公职律师工作。

江西省司法厅

2020年

4

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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