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4-28 17:14:54
辽宁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黄旗堡村民委员会等60个集体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投予梁君等59人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
辽宁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黄旗堡村民委员会等
60
个集体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投予梁君等
59
人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受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对象广泛,基本涵盖组织、宣传、统战、群团、民族和宗教、发改、财政、教育、自然资源、民政、医疗、水利、交通、住建、金融等系统,以及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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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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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村、驻村工作队、援疆工作队、援藏医疗队、驻辽部队、企业、社会组织等各层面。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事迹突出,体现了近年来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