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各地宣传贯彻落实我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 城市居民饮水健康有了法律保障
4月23日,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维护百姓健康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同步行动,部分县市还在农村供水站设置多个宣传点,营造了浓厚的宣...
4月23日,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开展了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维护百姓健康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同步行动,部分县市还在农村供水站设置多个宣传点,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卫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针对长期以来居民生活饮用水存在水质不良、管网破损、二次供水管理不善、政府部门职责分工不清、行政处罚依据不充分、力度不够等问题,2019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涉及生活饮用水的地方性法规,至此我省的生活饮用水监管正式上升至法律层面,将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4月23日上午9时,在绥化市人民医院南侧小广场附近,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与北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余人,联合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宣传人员向过往群众、停靠的车辆、附近市场的经营摊点等发放传单并进行讲解,现场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投诉居民小区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1件,已责成监督员调查处理。
此次活动,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宣传车辆共30余台、150余人,悬挂条幅30余条,发放传单、折页等8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通过这次宣传对强化供水单位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卫生安全意识,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用水、科学用水意识均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支队长刘义君介绍,目前,绥化市二次供水问题受到居民广泛关注,特别是老旧小区水质投诉较多,农村饮用水安全普及率已列入政府民生工程。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做好全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开展二次供水清理整顿,规范二次供水管理,排查二次供水安全隐患,查处二次供水污染事件;开展涉水产品监督检查,查处无证生产企业;同时,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卫生安全检查,规范涉水产品使用、规范水质清洗消毒,规范水源安全防护,提高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