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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实行“红黄蓝”预警机制 全面加强干部监督

作者: 来源:政府 2020-04-20 16:10:30

市委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实行干部监督“红黄蓝”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干部监督,并结合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和2019年度领导班子以及市管干部考核反馈工作,对13个县级领导班子、18名干部给予“蓝色”...

市委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实行干部监督“红黄蓝”预警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干部监督,并结合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和2019年度领导班子以及市管干部考核反馈工作,对13个县级领导班子、18名干部给予“蓝色”预警,对3个县级领导班子、8名干部给予“黄色”预警,对3名干部给予“红色”预警。

“红黄蓝”预警机制主要以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为监督主体,以构建“五位一体”干部监督新格局为主线,以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为目的,旨在倒逼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城市发展定位,奋力实现“两个上台阶、四个走前列”战略目标,合力谱写新时代漯河奋勇争先、出彩添彩绚丽篇章提供坚强的保障。

《意见》强调,要聚焦政治监督,选人用人监督,巡视巡察整改监督,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监督五个方面内容,健全“闭合运行”的监督新体系,搭建“内外贯通”的监督新平台,盯紧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关键时,全方位、多角度收集干部监督信息;要在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对县级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实行“红黄蓝”预警。对在工作中有不良反映,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8种情形的,实行“蓝色”预警;对存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行动缓慢、措施不力等10种情形的,实行“黄色”预警;对线索清楚、问题较重,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红色”预警。干部在一年内被“红黄蓝”预警达到一定次数的,建议取消当年年度考核等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

责任编辑:

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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