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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案申诫再审遭驳回 翁启惠:影响台湾经济与科学发展

作者: 来源:cnyes 2019-07-25 12:31:19

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因浩鼎(4174-TW)案被公惩会判申诫,翁启惠提出再审但遭驳回,今(25)日发声明表示“难以接受”,并指出驳回的决定,只怕会严重阻碍之后的技转案件,甚至影响台湾科学与经济的发展。翁启惠表示,很遗憾公惩...

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因浩鼎 (4174-TW) 案被公惩会判申诫,翁启惠提出再审但遭驳回,今 (25) 日发声明表示“难以接受”,并指出驳回的决定,只怕会严重阻碍之后的技转案件,甚至影响台湾科学与经济的发展。

翁启惠表示,很遗憾公惩会驳回他所提出的再审,维持申诫处分,虽然先前法院已判决无罪确定,监察院也撤销了财产申报不实裁罚并退还罚款,但名誉是第二生命,尤其牵涉他的学术诚信,对于这样的结果,他难以接受。

翁启惠强调,申诫的 2 点理由都不是事实。就财产申报不实部分,本件惩戒的移送机关即监察院的诉愿会已经认定并无此事,也退还罚款;就未揭露利益冲突部分,不仅因前述财产申报状况的调查而证明并非事实,他也没有违反其他利益冲突规定。

翁启惠指出,这些事实他在历次书状都有完整说明,更屡次提出早年电子邮件、其他客观的事证,以及相关法规供公惩会审酌,但这次再审同样不说明为何不采信这些明确证据,迳自再次做出跟监察院诉愿会调查结果相反的判决,令人难以理解。

另外,翁启惠也提到这 3 年多来,受尽各种污辱、责备,在这整个过程中,假信息一直不停散播,形成舆论未审先判的离谱现象,有些司法体系人员及社会大众对于科技基本法的立法意旨及技转法规,充满误解,不清楚学术研究到开发出产品之间的冗长、昂贵过程,动辄以变卖公共财、图利厂商以谋私利视之,这对他个人的名誉、他家人的心理、中研院的信誉,以及我国欲发展的创新产业,都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翁启惠表示,公惩会判决与驳回创造了更多问题,只怕严重阻碍了将来的技转案件,影响的不仅是他个人,而是整个台湾科学与经济的发展,他郑重呼吁政府负起责任,深入检讨学术研究如何贡献社会,并正视科技移转对国家创新产业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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