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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无人机巨头在美展开专利之争 道通子公司发起337调查拟禁止大疆入美国市场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9-21 09:48:41

8月底,中国知名无人机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以下统称大疆)被提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337调查,原告声称大疆在美贩售的无人机相关产品侵害其专利权,要求在美禁止进口和销售相关侵权产品。ITC在收到...

8月底,中国知名无人机公司“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以下统称大疆)被提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ITC) 的337调查,原告声称大疆在美贩售的无人机相关产品侵害其专利权,要求在美禁止进口和销售相关侵权产品。ITC在收到337调查申请后,会于3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美方一旦裁定大疆有违规行为,大疆所生産之无人机相关産品有可能永久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

对于主打国际市场的大疆来说,失去美国市场等如失去了半壁江山,究竟原告跟大彊有什么深仇大恨,要祭出如此狠招?

这几年无人机领域的专利战争越发火热,然而基本上还是以包含美国和中国在内的地方法院诉讼攻防为主,此次为首次针对无人机产品提出的337调查,背后代表了无人机领域之专利纷争以及市场争夺已进入白热化阶段。

然而,本次337调查最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原告的身份。一般来说,337调查最常见的是美国本土企业对外来企业所提起的禁售手段,意在保护其美国本土市场占有率。虽然近几年越来越多非美国企业对其他国家企业提起337调查,但基本上也都是不同国家的企业之间的攻防,鲜少对自己国家的同胞企业提起,毕竟老乡之间不会为了争一个外国市场而诉至法庭要求对方禁售。

不过这次可就不同了,对大疆提起337调查的原告,竟然是同样来自中国深圳的同乡企业 - 深圳市道通智慧(以下简称道通)的美国子公司 Autel Robotics,其对同乡企业提出337调查确实令人詫异。不但如此,道通本次337调查所主张的三篇专利(US7979174、US9260184、及US10044013),其中两篇还是跟美国和加拿大公司购买来的。究竟是如何的深仇大恨,必须向他人购买专利对同乡企业下手呢?

历史恩怨

原来是两间企业之间早有多年的恩恩怨怨。早于2015年,大疆于中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道通的无人机专利侵权,又于2016年在美国德拉瓦州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了道通专利侵权,同年又在德国玩具展上对道通产品发出“临时禁令”(笔者按:会如此激烈的攻击,有传言说是道通当初从大疆挖走了很多核心员工,而且所制造的无人机X-Star系列和大疆精灵系列特别相似,所以彻底惹毛了大疆) 。

作为反击,道通于2017年底分别从美国Honeywell及加拿大Zenon Dragon公司买来两篇无人机专利(详见下文专利简单分析),并于2018年4月在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大疆专利侵权,再于2018年8月30日对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前述的337调查。截至目前为止,除了中国判决结果已出炉之外(笔者按:一、二审皆判大疆败诉、也就是判定道通产品未侵害大疆所主张的专利),美国的专利纷争到目前都还没有结果,估计双方在美国战场上还会继续缠斗好一阵子。

相关专利技术概述

说完了现况及历史渊源,让我们来实际分析看看道通买来的两件专利是关于哪方面的技术,毕竟一般而言,外购来进行诉讼的专利都会经过精挑细选,企业于购买前基本都会做产品比对分析、专利有效性分析、及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等等,避免花了钱却发现专利不好用的情况发生。

(1)US7979174 Title: “Automatic planning and regulation of the speed of autonomous vehicles”

原始申请人为美国Honeywell公司,于2007年提出;此专利是描述“根据感测器感测到的资料调节无人装置的速度”。

这里的无人装置,可以是无人车(autonomous ground vehicle)、无人机(autonomous aerial vehicle)、无人水上船(autonomous surface vehicle)、无人潜艇(autonomous underwater vehicle)等,范围可谓非常广阔。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大家想到Honeywell公司,可能想到的会是一些例如感测器、工业用制品等产品,但其实根据统计,Honeywell可是在美国无人机专利领域、数量排名第二的专利持有人。前三大厂商依序为Boeing、Honeywell及IBM。

(2) US9260184 Title:“Compact unmanned rotary aircraft”

原始申请人为加拿大Zenon Dragon公司,于2013年提出;此专利是描述“螺旋桨的两正向两反向的旋转安装结构”。

另外、提到了无人机领域的专利战争,除了刚刚提到的大疆与道通系列战之外,比较知名的还有非专利实施主体(Non Practicing Entity,NPE) Synergy Drone于2017年在美国德州西区地方法院起诉大疆及法国知名无人机公司Parrot所用的专利:US8380368 Title“Radio controlled aircraft, remote controller and methods for use therewith”。

此专利于2008年提出,主要保护“遥控器与无人机之间的座标转换”的概念 (笔者按:通俗一点的说法是遥控器所指示的方向,可以不以飞机的坐标系为准,例如控制者往前打方向杆,飞机往该控制者的前方飞、而非飞机本身机头所朝向的前方飞行,也就是无人机行业常说的“无头飞行模式”)。

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对无人机领域的专利战争现况已有些初步的了解,当然无人机作为科技产业新兴领域,将无可避免的发生越来越多的专利诉讼,各企业在规划是否进军无人机领域时,务必同时做好专利分析,尽可能降低未来可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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